QCS-3汽車內飾材料燃燒儀主要針對汽車內飾材料的可燃性進行定性評定。適用于各種類型的汽車內飾材料生產廠家及其材料部件的研究、生產和質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 程塑料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yè)。
QCS-3汽車內飾材料燃燒儀
一、使用范圍
汽車內飾材料燃燒試驗儀主要針對汽車內飾材料的可燃性進行定性評定。適用于各種類型的汽車內飾材料生產廠家及其材料部件的研究、生產和質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 程塑料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yè)。設備采用微電腦控制器和集成LED數(shù)顯技術,控制系統(tǒng)高自動化,可自動點火、自動供氣、自動計時、自動結束試驗等功能。燃燒箱配置高精度溫度傳感器,可實時監(jiān)控并數(shù)顯溫度。
二、QCS-3汽車內飾材料燃燒儀儀器工作條件及主要技術指標
1. 環(huán)境溫度:-5℃-30 ℃。
2. 相對濕度:≤ 85% 。
3. 供電電壓:220V+ 10%、50HZ,功率:100W。
4. 氣源:液化石油氣
5. 秒表精度不低于0.5s 。
6. 本生燈(即燃燒器)對試樣施加火焰15s。
7. 本生燈管內徑9.5mm+ 0.1mmm,長約100mm。
8. 試驗傾角:本生燈90°垂直對著水平放置的樣品燃燒
9. 火焰高度:20mm± 2mm 到100mm±2mm可調(一般調為38mm)
10. 施焰時間:0-999.9s±0.1s可調(一般選擇為15s)
11. 續(xù)燃時間:0-999.9s±0.1s,觀察火焰達到*標線后手動開始、手動暫停
12. 燃燒氣體:液化石油氣或煤氣
13. 溫度范圍:0~200℃,試驗溫度實時顯示,(顯示測試狀態(tài)下工作室內部溫度,可定制環(huán)境溫度控制,高于34度無法啟動)
14. 試驗過程:試驗程序自動控制,試樣位置傳感器,當試樣進入火焰位置后自動計時,當達到施焰時間后自動熄滅火焰。